Mia Chiang's profile

翻譯練習── A Rose for Emily by William Faulkner

〈獻給愛蜜莉的一朵玫瑰花〉
威廉.福克納

       她病了好長一段時間。當我們再次看到她時,她已經把頭髮剪短,這使她看起來像個女孩,與教堂裡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有些模糊的相似──有幾分悲傷和安詳。

       鎮上才剛通過鋪設人行道的合同,並在她父親過世後的夏天開始動工。建設公司與一批黑人、騾子和機具一同來到,以及一個名叫荷蒙.拜倫的工頭,一個北方佬──一個塊頭高大、皮膚黝黑、精明風趣的男人,有著宏亮的嗓門和比臉的顏色淺的雙眼。在他隨著上下揮動的十字鎬的節拍唱歌時,鎮上的男孩便會成群結隊地跟在一旁,聽他咒罵著黑人。很快地,他便認識了鎮上的所有人。不論何時何地,只要你聽到廣場附近傳出笑聲,那麼荷蒙.拜倫絕對是人群的核心。而最近,我們開始看見他和愛蜜莉小姐在星期天下午,一同駕著黃色輪子的馬車,與之相配的是從馬房中挑選出來的栗色馬匹。

       起初我們很高興愛蜜莉小姐有了興趣,因為女士們都說:「一個格里爾森家的人當然不可能真的對一個北分佬認真,更何況是一個臨時工。」不過,也有其他人,一些年長的人說,就算是悲傷,也不會使一個真正的小姐忘記「位高應不負眾望」──儘管他們沒有把「位高應不負眾望」說出來。他們只是說:「可憐的愛蜜莉。她的親戚應該來看著她。」她在阿拉巴馬曾有些親戚;但多年前她的父親便已為了老懷特女士──那個瘋了的女人的房地產與他們吵了一架,兩家之間再也沒有聯絡。他們甚至沒有前來參加喪禮。

       自年長的人們說道:「可憐的愛蜜莉。」流言蜚語便又開始了。「你真的這樣認為?」他們彼此詢問。「當然是真的。不然還有什麼可能……」他們掩著嘴竊竊私語;當輕快的馬車叩嘍叩嘍地駛過時,他們伸長脖子張望,絲衣緞服在遮蔽了週日午後陽光的百葉窗後窸窣作響,他們說道:「可憐的愛蜜莉。」
       
       她仍高抬著頭──即使我們認為她已經墮落。這就好似她在彰顯著她身為最後一個格里爾森的尊嚴;又好似打算藉著那粗鄙的接觸去重申她的無動於衷。當她買能殺死老鼠的毒藥──砒霜時也是如此。那已經是當他們開始說「可憐的愛蜜莉」超過一年以後,那時她的兩個堂姊正要去拜訪她。

      「我要一些毒藥。」她對藥商說。那時她年過三十,但仍然是一個苗條的女人,雖然比一般女人要來得纖瘦,在肌肉從鬢角至眼窩都很緊繃的臉上,有著一雙冷漠而高傲的黑色雙瞳,想像一下燈塔看守人的樣子,她看起來就像那樣。「我要一些毒藥。」她說。

      「是的,愛蜜莉小姐。您想要哪一種?殺老鼠那種的嗎?我推薦──」

      「我要你店裡最好的。我不在乎哪一種。」

        藥商列舉了幾種。「這些藥能殺死任何生物,甚至是一隻大象。但您想要的是──」

      「砒霜。」愛蜜莉小姐說。「這個效果好嗎?」

      「您指的是……砒霜?是的女士。但您想要的是──」

      「我要砒霜。」

       藥商低著頭看她。她回望他,直勾勾地,她的臉就像一面繃緊的旗幟。「啊,當然。」藥商說。「如果這是您想要的。但法律規定您需要告知您要用它來做什麼。」

       愛蜜莉小姐就這樣盯著他看,她將頭向後傾斜好與他四目相對,直到他轉開視線,然後前去拿了砒霜並包起來。送貨的黑人男孩將她的包裹帶來給她;而藥商並沒有再回來。當她在家中拆開包裹時,在箱子上的骷髏頭和骨頭下方寫著:「老鼠專用」。

       因此隔天我們都在說:「她將會自殺。」;而我們都說這樣是最好的。當她第一次被看見與荷蒙.拜倫在一起時,我們就說了:「她將會嫁給他。」然後我們又說:「她還在說服他。」因為荷蒙.拜倫曾自己說過──他喜歡男人,眾人皆知他曾在麋鹿俱樂部和年輕小伙子們喝酒──他不是一個能談婚論嫁的男人。之後每當週日午後他們坐在光彩奪目的馬車中經過,愛蜜莉小姐高昂著頭,荷蒙.拜倫戴著三角帽,牙裡叼著雪茄,黃手套中握著韁繩和馬鞭,我們就會在百葉窗後說道:「可憐的愛蜜莉。」

       然後有些女士們開始說,這對鎮上來說是一種恥辱,是年輕人的壞榜樣。男士們不想插手干預,但最後女士們強迫浸信會的牧師──愛蜜莉小姐家是新教派的──去拜訪她。他不願意透漏那次晤面時發生了什麼,但他拒絕再去找她。再下個星期天,他們兩人還是照樣在街上駕車,而隔天牧師太太就寫信給愛蜜莉小姐在阿拉巴馬的親戚。

       所以她的血親又來到她家了,而我們就坐等事情的發展。剛開始什麼事也沒發生。於是我們很確定他們將會結婚。我們得知愛蜜莉小姐去了珠寶商那訂了一套男用的銀製馬桶組,每個上面都有著H.B.的字樣。兩天後我們又得知她買了一整套男士服,包括一件睡衣,然後我們說:「他們結婚了。」我們感到非常高興。我們感到高興是因為那兩個堂姊妹比愛蜜莉小姐還要更像典型的格里爾森。

       所以我們並不感到驚訝當荷蒙.拜倫──自從街道工程已完成了一段時間──離開了。我們感到有一點失望並沒有一個公開的道別,但我們相信他離開是為了準備愛蜜莉小姐的來訪,或是給她一個機會擺脫她的堂姊妹。(那時便形成了一個朋黨,而我們全都是愛蜜莉小姐的盟友,幫著她逃避她的堂姊妹。)果不其然,一個星期後她們便離開了。而且,如我們所預料,荷蒙.拜倫也在三天後回到了鎮上。在某個黃昏時分,一個鄰居看到那個黑人讓他從廚房門進去。

       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見到荷蒙.拜倫。同時也是一段時間中我們難得見到愛蜜莉小姐的一次。那個黑人提著菜籃進進出出,但前門卻一直深鎖著。我們偶爾會看見她出現在窗前一會兒,就如那晚那些撒石灰的男人們看到的那樣,但是有將近六個月的時間,她不曾出現在街上。而我們知道那其實也是可以預料的;就如她那個多次阻撓她身為女人的人生的父親,是如此惡毒的、如此怒不可遏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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